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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图法》和《中图法》是常用的图书分类法,《科图法》是指《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图法》是指《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此外,较常用的还有《人大法》,即《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介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是当前我国图书情报部门推广使用的分类法,是我国建国后编制出版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综合性分类法,简称《中图法》。自1999年第四版起更名为《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不变,英文译名为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LC。《中图法》的编制始于1971年,先后出版了四版,与国内其他分类法相比,编制产生年代较晚,但发展很快,它不仅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分类法的编制经验,而且还吸取了国外分类法的编制理论和技术。它按照一定的思想观点,以学科分类为基础,结合图书资料的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组成分类表。当前,《中图法》已普遍应用于全国各类型的图书馆,国内主要大型书目、检索刊物、机读数据库,以及《中国国家标准书号》等都著录《中图法》分类号。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是我国图书馆和情报单位普遍使用的一部综合性的分类法。到1999年《中图法》已进行四次修订(对F经济,TN无线电电子学、电信技术,TP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三类为重点修订大类)。 《中图法》共分5个基本部类、22个大类。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号码,用一个字母代表一个大类,以字母顺序反映大类的次序,在字母后用数字作标记。为适应工业技术发展及该类文献的分类,对工业技术二级类目,采用双字母。 《中图法》部类名称如下: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哲学 B 哲学 社会科学 C 社会科学总论 D 政治、法律 自然科学 N 自然科学总论 O 数理科学和化学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Q 生物科学 R 医药、卫生 S 农业科学 T 工业技术 U 交通运输 V 航空、航天 X 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 综合性图书 Z 综合性图书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表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介 《科图法》同《中图法》一样将知识门类分为5大部类,但它在这五个基本部类序列的基础上,组成了25个基本大类。各级类目的分类号码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制,不附加任何基本符号,单纯简洁,易写、易记。号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采用顺序制,从00-99分配二十五个大类及其主要类目。第二部分采用小数制,以容纳细分类目:在号码编制技术上采用双位法,借号法和交替类等方法,使号码组配灵活,伸缩性助记性强。 《科图法》部类名称如下: 00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0 哲学 20 社会科学 21 历史历史学 27 经济、经济学 31 政治、社会生活 34 法律、法学 36 军事、军事学 37 文化、科学、教育 41 语言、文字学 42 文学 48 艺术 49 无神论、宗教学 50 自然科学 51 数学 52 力学 53 物理学 54 化学 55 天文学 56 地质、地理科学 58 生物科学 61 医药卫生 65 农业科学 71 技术科学 90 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介 Classification for Library of the People’s University of China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集体编著,张照、程德清主编的等级列举式分类法,简称《人大法》。1952年编成草案,1953年出版。1954年出版初稿第 2版,1955年出版增订第2版,1957年出版增订第 3版,1962年增订第4版,1982年出版第5版。 体系结构 《人大法》根据毛泽东关于知识分类的论述和图书本身的特点,设立了总结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图书等 4大部类,总共17个大类。 结构 《人大法》包括主表和复分表两部分,主表设有大纲、简表、基本类目表和详表。复分表有9个:综合复分表、中国民族复分表、中国时代复分表、中国地区复分表、苏联加盟共和国复分表、国家复分表、国际时代复分表、世界地区复分表。另有“书次号使用方法说明”和“文别号使用方法说明”两个附录。第1~4版编有类目索引。 标记符号 《人大法》的类目标记符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记制度为展开层累制。用一位数字或两位数字(10除外)后加小圆点表示大类。根据类目的需要,依次增加号码构成各级类号。一个类号中同时存在并列和从属关系。如“15.12.10314煤的气化”类号由“15.”、“12.”、“10”、“3”、“1”、“4”等6节号码组成,以号码节数的多少表示等级关系(层累制),以号码的数序表示并列关系(顺序制,如下表中中“15.”表示第15大类,“15.12.”表示“化学工业”为“工程技术”大类中第12个二级类)。 特点 ①《人大法》是中国第一部试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而编制的分类法,首次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列为第一大类(第5版改为“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②在中国分类法中首次使用展开层累制的标记制度,用双位数字加下圆点的办法,使类目的展开不受十进号码的限制。③类目注释较多,特别是增订第4版,几乎所有重要的类目都加了注释。 《人大法》除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及该校各系资料室采用外,1949~1956年间曾被中国新建立的一些图书馆采用。1956年 4月至1987年12月期间,中国的“统一书号”曾采用该分类法的大类号码标识新出版图书的学科类别。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使用的是《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lib 2008-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