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
一、借阅证的发放: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和学院招收的在读学生,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学院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每人交纳2元工本费和一张免冠一寸工作照(最好彩色),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借阅证,成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的读者。 2、校内非编制人员申办借阅证,除按第1款的规定交纳工本费和照片外,另需交纳服务费50元/年,办证期限每次一年,服务费按照申办期限一次付清。由于此类读者在校人事部有正常离校手续。故免交押金。 3、校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并暂交押金50元。 4、办证所收取的工本费、服务费和押金全部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其中押金在本人退证时如数退还本人。 5、超过有效期限办理退证手续,从过期之日开始按月补交服务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办理退证手续时,由本人书写遗失声明,有关部门盖章,交纳所交押金10%的手续费后方可退还押金。特殊情况由持证人所在部门与图书馆协商解决。 二、借阅证的使用: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借阅证由图书馆证卡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 2、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参见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图书馆图书借还制度》。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不应随意乱放。读者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证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一个月后领取新证。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 2、第一次补办借阅证需交纳手续费5元,如再有遗失,手续费按递增计算(即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手续费不退。如新旧证同时使用, 从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读者等待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所在部门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四、验证及离校 1、为加强借阅证管理,避免给丢失借阅证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借阅证。每次普查之后,未经查验的借阅证自动失效。 2、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证卡管理室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借书证所有者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人与图书馆关系中断者,应由相关人员代办借阅证注销手续. 3、各类人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借阅证遗失赔款10元。交纳个人办证押金的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退还押金。 4、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部门或担保人(例如班主任)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五、违规处罚 1、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借阅证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借阅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书证借书)处以20元以上罚款。 2、借阅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即行失效。读者使用过期借阅证,一经发现,即行收回,追回图书并处以 20元以上罚款。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信息中心 2004年9月1日 lib 2008-06-02 |